很多南通的朋友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提取公积金,但是我们都知道公积金的提取是需要条件的,那么南通的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支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12、职工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