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资本是指以获取利息收益为目的而短暂贷出的货币资本,是资本世界中除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外的第三种资本形态。借贷资本的产生由资本的供需双方共同催生,一方面是因为智能资本自身的闲置,产生大量未被利用的资金,另一方面在整个社会的生产过程中又需要大量的资金补充。正是这种需求的存在催生出了借贷资本。
借贷资本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其积极的一面,通过对资本的充分利用,可以很好的推动社会经济的有效发展。不过要指出的是,借贷资本本身带有浓重的资本主义色彩,需要我们对其有正确的认识。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可以进行有效的借鉴利用,下面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借贷资本。
借贷资本在所有者手中是属于闲置资本,不产生职能资本的作用,为了发挥其职能作用,资本所有者会将资本的使用权以一定的收益为代价转移给需求资本职能的客体。借贷资本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更深入的了解。
首先,借贷资本从根本上来说是资本的使用权的转移。资本所有者将闲置资本的使用权暂时转移给使用者并收取一定收益,是一种借贷关系。
接着,借贷资本在存在形式上,可以实现资本的双重存在。对于资本所有者来说,资本的所有权一直归其拥有,在资本贷出给资本使用者后,资本的使用权便归于使用者,即转变为职能资本了。在这个过程中,资本的价值的到了放大。
最后,在资本的运动方式上,借贷资本貌似是一种资本自动增值的现象,这主要是因为借贷资本对于所有者来说,不需经过任何的职能活动即可产生收益。当然这是假象,借贷资本的增值更多是由使用者完成的,所有者不过是收取约定的借贷利息收益。
借贷资本可以表现为很多的形式,合理的使用借贷资本,对资本所有者和资本使用者都是有好处的,但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合乎情理、法理,不可与国家法律相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