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赔额形式有哪些?怎么理解?保险中有许多注意的条款,稍不留心申请理赔时,发现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表示免赔额明明白白。
免赔额本是可以消除许多小额索赔,损失理赔费用相对减少,从而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
当然,保险公司设置免赔额,投保人需要缴纳的保费也会变少。
免赔额的形式
1、绝对免赔额
在保险人做出赔付之前,被保险人需自行承担免赔额内的金额,超出免赔额的部分则是保险人承担理赔,这就是绝对免赔额,也是最常见的。
2、相对免赔额
相对免赔额同样有一个额度,被保险人的费用超过这个额度,保险人则是按照全额赔偿;费用低于这个额度,保险人则不予理赔。
如相对免赔额的金额是5000元,被保险人的费用总计是5100元,超过了相对免赔额,保险人则理赔5100元。
3、总计的免赔额
这是指在保险期内所有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加计在一起,这全部损失低于总计的免赔额,保险人不作任何赔付。一旦全部损失超过总计的免赔额,保险对所有超额部分的损失予以赔付。
这种免赔额常出现在健康保险中,健康保险中使用一种日历年度的总计免赔额,把日历年度内所有合乎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在一起,一旦累计额超过一定金额,保险人再根据合同支付医疗保险金。
4、消失的免赔额
指的是免赔额随损失增加而减少。这种情况的存在是对小额损失不予赔付,对大额损失全部赔偿。
如,为消失的免赔额的起点是500元,保险人对超过500元以上的索赔金额以111%的比例进行赔偿;当损失达到一定额度时,免赔额全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