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明报报道,声称患上思觉失调的香港一无业汉,偷胞弟信用卡后擦卡购买36部iPhone和1部iPad2,涉款20万元(港币,下同),早前承认偷窃罪,裁判官1日判刑时指被告不应将犯案归咎病情或压力,但考虑其家人强烈支持他,遂判监半年、缓刑2年。
至于其中一间银行的18万卡数,裁判官未有下达赔偿令,称有待银行方面民事追讨。
案情指被告温志华(33岁)今年5月17日在马鞍山的母亲住所偷去胞弟的信用卡,然后到旺角、马鞍山及荃湾等多间电器店购物,胞弟发现信用卡被盗用报警。被告早前承认盗窃等21项控罪,辩方求情指被告受病情影响,又因嗜赌而破产,不堪经济和家庭压力而犯案。但早前索取的报告显示他并非思觉失调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