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天安财险等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被依法接管,原因是天安财险违反《保险法》规定的经营行为,引发《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接管条件。具体原因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违纪或严重危及公司偿债能力。 接管后,天安财险不会中断,业务正常开展。被保险人的保险产品权益不会受到影响,消费者也可以正常投保。消费者不需要做额外的合作。 |
天安财险为什么被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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