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2020年12月4日国家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那么2021年个税扣缴有哪些新变化呢?
2021年个税扣缴有什么新变化?
2021年起,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符合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在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以往个税扣缴时,部分朋友全年收入没有超过6万元,虽然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工资一旦超过5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就需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被扣除的税款需自行办理汇算清缴退回。个税扣缴优化后,符合条件的居民个人无需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也无需再办理汇算清缴。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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