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警方集中开展打击银行卡非法套现犯罪统一行动,捣毁5个特大银行卡非法套现窝点,打掉5个作案团伙,抓获30名犯罪嫌疑人,其涉案交易总金额1.12亿元。目前,1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3月29日,根据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部署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天网—2011”专项行动的要求,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组织指挥天河、越秀、海珠等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集中开展了打击银行卡非法套现犯罪统一行动,出动百多名民警,兵分5路,前往岗顶、中山三路、江南西路等地,成功捣毁了5个特大银行卡非法套现窝点,缴获涉案POS机14台。经中国银联公司广东分公司初步核对,5个作案团伙的涉案交易总金额1.12亿元。
郭×、沈×飞等犯罪嫌疑人供认,在上述5个窝点,他们通过不法手段申请POS机,利用网络宣传、张贴小广告、群发短信、中介业务人员推广等手段,吸引需要现金的客户,并与其协商刷卡金额及约定手续费用(通常提成1%—3%),之后,在没有真实贸易的情况下,使用POS机刷卡将客户信用卡内资金转入POS机账户,最后将刷卡金额以现金或转账方式返还客户并收取手续费。
犯罪嫌疑人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
■警情分析
在该行为中,持卡人看似既能免息使用透支的资金,又能积累消费积分,还保持了信用卡的良好用卡记录,但实质上持卡人不仅要支付高额的手续费,且终究需要还款。如果持卡人不能按时还款,同样会造成不良的信用记录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州警方提醒市民:商户提供套现服务属于犯罪行为,持卡人参与信用卡套现亦属违法行为。信用卡套现行为不仅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损害了社会信用环境,同时也给持卡人个人带来信用风险,应予坚决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