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某国有大行通过媒体公示了约150位信用卡逾期借款人信息引发争议。
该行通过当地媒体曝光约150位信用卡逾期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原工作单位、现在住址等信息。“榜上有名”的借款人中,拖欠本息欠款额从数十万元到不足百元,其中,欠款最多达30.42万元。
该行表示,信息被曝光的客户都是经银行多次催收都未还款的客户,目前这些客户均未对此表示异议。
其实,发布催收公告的银行并非个例。近年来,一些银行也曾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公布欠款人的信息,公示内容大都是持卡人姓名和欠款金额。与此前相比,此次公示信息的范围有所扩大,对持卡人登记的家庭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也进行了曝光。
接受采访的市民第一反应大都是情理上难以接受:“欠钱不还就曝光,银行做得未免过分了吧?”“曝光这么多信息,是否侵犯了客户的隐私权?”但有律师表示,对于银行公开债权信息国家并无禁止性的规定,因此不违反法律规定。
“公示欠款人信息往往是银行的"最后一招",再不成就得走司法程序了。”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表示,在公示前,银行一般会通过持卡人所登记的联系方式进行追讨,如电话告知,邮寄催款通知书,上门催收等。但如果欠款人更换联系方式、变换工作单位和住所,银行想要再去找到欠款人难度较大,通过登报追讨实属无奈。
一位从事信用卡业务的银行员工告诉记者,有的逾期不还款的借款人由于出差、工作繁忙等客观原因,会出现偶然或短期内无法还款。“但不排除一些欠款人心存侥幸,逃避还款,甚至无力偿还而故意拖欠。”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逾期贷款长期不还,毕竟是信用卡的持卡人有错在先。银行采取曝光方式向欠款者施压,其初衷还是希望早日收回欠款。“但在催款的方式方法上应该更人性化、多样化一点,银行的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郭田勇表示,目前个人消费信贷不良率有所上升,这与竞争激烈背景下,银行“跑马圈地”,一味拓展信用卡业务,不重视审核申请人信用信息有关。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信用卡呆坏账率为1.4%。
专家建议,发卡前,银行应建立起完善的审批制度,明确申请者的第二还款来源以及紧急联系人等。在发卡后,应把工作做得再细致些,对信用卡持卡人定期进行工作、住址、电话进行回访确认,可以有效避免此类风险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