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病死亡的,按保险金额的10%缴纳“死亡保险费”,已缴纳的保险费不计利息退还,保险责任终止。 保单生效后一年内发生意外伤害或因病死亡的,按保险金额支付“死亡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
平安福寿养老保险的利差返还型死亡保险有什么解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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