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一教师王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申办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25万余元拒不归还,近日被湖南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被告人王某,湖南益阳市人。身为人民教师的他却不安心本职工作,一门心思想着发财的捷径。自2009年2月至2010年3月间先后冒用蔡某、谭某、曹某等25人的身份信息连同自己的身份证,在中国农业银行桃花仑支行办理了信用卡26张,透支消费本金257276.15元,本息合计365831.95元。被告人王某自2010年9月开始拒不偿还欠款,银行多次催收,仍拒不偿还。案发后,被告人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处罚。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王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法官表示,信用卡诈骗案的频发有犯罪分子缺乏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原因,同时也有银行为抢占信用卡市场对申请人的真实情况和实际还贷能力审查不严的原因。对公民个人来说,要注重管理好自己的身份资料,不给不法人员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