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被害人6000余元,由海南省屯昌县检察院起诉的洪浩信用卡诈骗案,近日在当地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洪浩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骗取他人真实的信用卡信息后,骗取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洪浩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3年10月,洪浩在QQ群中发布可以帮人提高信用卡额度的消息。他冒充平安银行工作人员,骗取对方的信用卡卡号、密码、CVV2码、银行发来的动态验证码,再利用这些信息在其开设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即汇付天下网站“钱管家”账户上冒用对方信用卡充值到账户上,最后在该网站上申请提取现金到其中信银行借记卡中。
法院认定,被告人洪浩以上述方式骗走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6136元,从其开设的汇付天下“钱管家”账户中提取了现金人民币1130元,剩余人民币5006元因被汇付天下公司怀疑非法套现而冻结。案发后,被告人洪浩已全部退赔给被害人。
办案检察官提醒人们,网络正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然而,在为人们提供便捷的信息传递方式和全新生活方式的同时,网络也为犯罪活动提供了新的温床。网络诈骗犯罪就是其中最具典型的代表,广大读者应慎之又慎,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