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总收入(所有转账)=(待收当期利息-利率券结算收入)*(1-折扣率)利率券收入-贷款激励收入-转让费。 1.原投标利息收入:对于成功转让的债权,自成功转让之日(含)起,利息归受让人所有。 2.息票收益:若债权首次转让时该利率息票已在本项目使用,则债权转出前正常持有期内的利率息票收益将在首次转让完成时结转至转让方。无论债权是否完全转让,转让的债权和保留的债权不再享受原利率息票奖励(未完全转让的债权除外)。 3.项目的加息收益:项目的加息通常会按日累计,与原债权标准的收益一起分配给当前债权持有人。项目的加息收入计入当期待收利息,债权转让时由受让人支付。 4.出借奖励收入:债权转让后,出借奖励将根据转让方留存的债权本金按日重新计算,出借奖励比例与原债权购买日的返利比例保持不变。出借奖励将在债权全部转出后或债权持有到期时结算给出让人。 |
王守进债权转让中转让方的收益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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