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骜(化名)是招行信用卡的持卡人,最近遇到一件事让他伤透了脑筋。由于疫情影响,他上个月忙着其他的事情忘记了5600元的信用卡还款,等到想起来的时候发现被银行收了近1200元的利息。
案例解析:招行用户迟还5600元却被收了近1200元利息?
原来,1200的利息银行是根据厉骜账单全额7.6万元计算的。经过与招行的协商沟通,招行最终退还了收取的1/3的利息。“银行这种计息方式计算是有点多的,只能说下次自己也注意及时还款。”厉骜表示。
据招行信用卡App“掌上生活”介绍,信用卡账单未按时全额还款,会产生利息,利息是按照账单中的每笔消费进行逐笔计息,一般从刷卡消费第2天到该笔交易还上为止,按每天0.05%计算。
但值得注意的是,计息具体还分时间段:假设当期账单共消费1000元,先还了300元,从消费第2天到还上300元这段时间,按照全额账单每天万分之五计息;后半段至还清全部账单,按700元(即1000元-300元)每天万分之五计息。
调查:全额计息是银行业内常态
厉骜的遭遇并非个例。
小编通过调查得知,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招行、浦发、中信、兴业、光大、民生、华夏、广发这12家银行中,仅工行的牡丹贷记卡采用未清偿部分计息方法,其他银行均执行全额计息。
值得一提的是,小编咨询的11家银行也并非“一刀切”式地全额计息,而是分段计息,根据持卡人的还款时间不同,享受的免息情况也不同。
争议:全额计息方式引官司纷争
2016年3月,央视主播李先生刷某大行信用卡消费18869.36元,因绑定自动还款的储蓄卡余额不足,剩下69.36元没还清,10天后产生了317.43元利息。李先生认为该行信用卡全额计息的规定不合理,将其告上法庭。
在经历一审败诉后,北京市二中院二审改判,认为该行全额计息的规则计算的赔偿部分过分高于持卡人违约造成的损失,透支利息应予以适当减少,因此撤销一审民事判决,要求银行返还多扣划金额。
专家:计息与免息使用是“对等关系”
对于是否打破“全额计息”,近年业界讨论不断。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6月发布的《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过两种解决方案,其一就是推翻“全额计息”条款,采用部分计息方式。
分析师认为,既然信用卡已经提供了相应的“免息还款”和大量的用户权益服务,那么必然要通过另外的形式来获得收益,包括商户刷卡手续费和持卡人未全额还款时的资金计息、分期手续费等,二者是一个“对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