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五年,商业银行法再次全面修订。今后将大力控制信用卡的过度信用和过度收款。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就商业银行法征求意见,这也预示着商业银行法将迎来第三次大调整。
修订草案主要围绕完善商业银行类别、建立分类准入和差别化监管机制、完善风险处置和市场退出机制等八个方面展开。其目的在于优化现有的法律法规,使商业银行法》更加符合时代的需要。
在商业银行法的修改中,涉及到一些信用卡有关的修改。作为银行零售业主营业务的转型,信用卡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
通知内容显示,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信贷前,应当根据客户的财务、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合理确定信贷额度和利率,不得提供明显超出客户还款能力的信贷。
此外,对于商业银行贷后收款流程,修订后的《建议》中提到,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收款过程中,不得采取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习惯的方式,不得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或第三方。
《商业银行法》是规范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准入、事项变更、业务经营、市场退出等一系列行为的基本法。自1995年实施以来,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
为促进我国商业银行快速发展,鼓励金融创新,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长朱素荣今年5月提出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信用卡的两次修改可以反映出当前银行业在信用卡业务发展中的违规行为。近年来,随着发卡量的快速增长,信用卡的竞争也日趋激烈。为了争夺用户,银行开始争夺信贷额度。
一些银行以信用卡信用额度为筹码,吸引用户申请信用卡。甚至很多线下业务推广人员也在宣传中打出“每秒批量大批量信用卡”的口号。虽然有利于完成信用卡的任务,但这种过度的宣传方式也使得大量不合格的用户选择申请信用卡。
过去,信用卡的办理要求很高,而且风险控制极为严格,只面向合格的优质用户。然而,随着信用卡业务在银行零售金融业务中所占比重的不断提高,创造的利润越来越大,但办理门槛却越来越低。
此前,北京银保监局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卡风险防控的监管意见》(简称《意见》),指出当前银行卡业务面临信用卡信用粗放等风险问题突出,要求各银行加强银行卡开户风险防范,严格信用卡信用管理,加强银行卡交易监控。
让银行投资巨额信用卡业务,现在成了不良资产的重灾区。在信用卡业务爆发的背后,银行对信用卡授信额度的持续刺激直接导致了高消费带来的高风险。部分银行信用卡不良率已超过3分,接近历史最高水平。
为了控制信用卡逾期率,一方面银行开始通过降低信用卡金额等措施来控制持卡人的虚假交易,另一方面也加强了信用卡的收缴工作,将提前控制与贷后逾期收款相结合,全面拉响信用卡管控的警钟。
然而,一些银行在托收过程中与外包的第三方托收机构合作。即使银行要求托收机构依法收取,银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很难对第三方托收机构进行有效控制。
第三方机构的催收人员会采取上门催收、公司探访、恐吓持卡人、爆炸通讯录等方式,对持卡人造成负面影响。过度的催收手段使银行机构频频面临投诉。央行发布的《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显示,2019年,央行各级分行共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63130件,同比增长86.64%。
银行通过外包第三方机构对持卡人进行收款,导致了一系列收款混乱。从信用卡过度信用卡的修改和信用卡过度发放的情况可以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