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1000元的工资,工作内容就是在全省各地银行取钱。这种活你干不干?
今年8月,新化男子刘某宁,在酒吧认识一个叫“英子”的女子,“英子”给刘某宁提供了这样一份“差事”。从今年8月到12月,刘某宁一共取出30多万元现金交给了“英子”。12月15日,记者从娄底涟源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日涟源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办理了一起妨碍信用卡管理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宁,现场缴获赃款140000元和18张银行卡。
12月8日22时许,一名头戴帽子、用口罩捂得严严实实年轻男子在涟源市人民路中国银行的ATM机上多次频繁取款,引发银行巡控系统报警,银行向公安机关报警。接警后涟源快警平台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违法犯罪嫌疑人控制,并从其身上现场搜出18张银行卡及取出的现金14万余元及假发、口罩、帽子等作案工具。
经审讯,嫌疑人刘某宁(男,现年31岁,娄底市新化县西河镇鹅塘村人)交代了事情经过:今年8月份,刘某宁在某酒吧认识了一名外号叫“英子”女子,“英子”给他银行卡并以1000元一天的工资,雇佣他在省内各地取钱,一共取出来30多万元现金交给“英子”,而对于这些钱的来历他并不知情。
办案民警在对18张银行卡的信息进行查询时,发现这18张银行卡的所有人都属于他人,刘某宁和所属人相互之间不认识。目前,刘某宁因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