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的官微发布了一则关于《保险公司遭遇集中“退保”危机背后却有一群人赚得盆满钵满》的消息,揭露了保险业退保黑产的真相。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这起特大团伙性骗取保险公司佣金系列案中,有人负责整体谋划,有人负责具体操作,有人提供资金,有人提供身份信息和账户,形成一条清晰的黑产链条。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5人,后又追捕31人。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已有43名被告人获判。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近年来,保险业骗保案件此起彼伏,保险公司深受其害,行业打击退保黑产的声音不绝于耳。但正如承办检察官所言,“并不十分高明的欺骗手段为什么能一再得逞,直至造成近千万的重大损失?”“案件以外也许更值得我们关注。”
一笔“自买单”背后的产业链条
2019年下半年,老雍(女)在保险经纪公司上班的女儿周某,提出要以老雍的名义假意购买保险,理由是为了提成和奖金。老雍便交出自己的身份证,由周某为她购买了价值20万元的保险。之后她按照女儿的要求,完成了保险公司的电话回访。
到了2020年上半年,老雍又按照女儿周某的要求打了投诉电话要求退保,之后不久她在周某的陪同下办理了退保的手续,拿回了保费。
在保险业,为了完成业务指标,发动亲朋好友买保险(即“自买单”)是一种常见的作法。要么真实投保、不进行恶意退保,要么事后退保、不收取佣金。而老雍的女儿周某,做的是一笔收取佣金且恶意退保的所谓的“自买单”。
实际上,家境不富裕的老雍家其实无力支付这20万的保费,这笔钱是由一个名叫陈某的女子借给周某的。而陈某,是这家保险经纪公司合伙人余某的妻子。
在这条保险诈骗链条上,有人负责整体谋划,有人负责具体操作,有人提供资金,有人提供身份信息和账户,而参与进整个犯罪链条的人员也远不止这些。
经查,与余某合谋的还有黄某(周某的丈夫)、马某等人,如同老雍这样提供身份信息和银行卡的虚假投保人更不在少数,另有马某、雷某等人利用自己或向他人借用的银行账户,对涉案赃款实施接受或者转移分配。除此之外,经纪公司员工陶某在明知余某等人实施诈骗保险佣金的情况下,仍然帮助其进行保险佣金结算业务。
亲友齐上阵、涉案上百人
2020年3月的一天,张女士所在的这家经纪公司接到一家保险公司的通知,称经纪公司介绍投保的15位客户投诉,其公司销售人员误导他们购买了保险产品,要求全额退款。而之前所支付给保险经纪团队的佣金却无法要回。
保险公司及经纪公司事后却发现,这次集中退保事件似有颇多“巧合”之处:这15个客户的投保时间非常接近,集中在2019年11月和12月期间;集中投保的是三款保费很高的高端保险产品,平时销售量很小;退保时说辞高度一致——销售人员误导他们购买保险产品,所以要求退保退款,但无一人说清销售过程,也无法提供具体的销售人员联系方式。
集中退保事件发生后,按照流程,应是具体的销售人员和客户进行沟通。但面对经纪公司的询问,余某的朋友简单敷衍之后便失去联络,而余某则表示业务都是他的一位王姓朋友做的,他并不为此负责。后经查实,余某所谓的“王姓朋友”实则为自己的妻弟。
2019年12月,余某带着这位王姓朋友与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之后,每每做成生意,经纪公司会将佣金转给余某,由其分配给他的朋友。除了上述的15个客户,另有14个客户在投诉要求退保,同时余某手底下其他团队销售负责的其他保险公司的保单也有近20个客户退保。这一切又很难用“巧合”来回答。
2020年5月,经过侦查,警方在上海、江苏、安徽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余某等数十人。经审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85人,后又追捕31人。2020年11月,余某等首批64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本案中,被告人之间不乏亲密关系:夫妻、母女、亲戚、朋友、同事,这几乎是一条由熟人关系网发展起来的犯罪链条。
保险公司客观纵容犯罪行为
浦东新区检察院认为,黄某、余某、马某等人合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指使他人虚假投保、恶意退保的方式,骗取保险机构业务佣金。陈某等人提供投保资金,周某等人经黄某、余某指使,向虚假投保人转账等资金流转,虚假投保人通过经纪公司购买保险,经纪公司随即向业务员支付首年保险佣金。骗得款项后,虚假投保人虚构业务员误导投保的事实,进行恶意投诉退保,并获全额退保。现有证据足以证实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值得引起注意的是,老雍等人主动提供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充当虚假保险投保人,在无真实投保意愿及需求的情况下,向保险公司虚假投保,骗取首年保险佣金后,又实施恶意退保投诉的行为,同样构成诈骗罪。
一位保险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通过虚假投保,获取利益的现象大量存在。主要包括外部团队对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欺骗,以及这种“里应外合”共同对保险公司的欺骗。目前,这种欺骗呈组织性、团队性、专业性的特点。
对于行业潜规则,承办检察官说,这本身就属于一种行业监管漏洞,为类似本案这样的犯罪行为埋下祸根。对于频繁出现的高额保单,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也未尽到审核的义务,“这从侧面也反映了公司经营理念上的偏差,唯业绩至上。”
上述律师亦表明,虚假保单很容易避免,但还在放任,这反映出一些保险公司急功近利、跑马圈地的粗放经营状态。
该案涉及到三家保险公司。《检察建议书》明确指出,三家保险公司在保险营销的签订审核、流程管控上的漏洞,在保险佣金设置上的弊端,在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监督机制上的不足,“客观上纵容了犯罪行为的深入和继续”。
中介乱象暴露管理漏洞
在走访调研中,检察官还发现,进入保险经纪公司当业务员的门槛其实很低。本案中,余某等人安排他人,利用假身份入职或者挂靠保险经纪公司,加入保险经纪团队,以便操作虚假投保事宜。而部分公司内部职工即使知情也视若无睹,甚至参与其中。这就意味着,在这个犯罪链条中,不仅有虚假投保人,还有“虚假业务员”。
《检察建议书》亦指出,保险经纪公司在保险团队的引进和监督、业务员真实身份的审核等方面存在漏洞。
“保险经纪团队合约代签、员工入职合同代签等情况,在保险经纪行业已经成了一种‘默许’,如黄某、余某这样的人正是在这样的‘默许’之下,滋生出更多‘野心’。”检察官说:“其实只要公司稍加甄别核实,便可以察觉。”她还提到,“首年佣金过高”这一不合理的保险佣金设置也造成了部分保险经纪人为了追求短期佣金利益而不惜铤而走险。
有管理漏洞存在的地方,必然会有人钻空子。《每日经济新闻》注意到,早在2013年,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美女老总陈怡跑路一事,即承诺客户高收益“保本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实则购买保险产品,获得保险公司超过100%的佣金、渠道费。
近年来,保险业严监管成为市场治理的常态。2020年5月,银保监向各银保监局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虚构业务套取费用是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包括利用中介渠道业务主体虚挂应收保险费、虚开发票、虚假批改或注销保单、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串通中介渠道业务主体虚构保险合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故意夸大已经发生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