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人利用虚假证件在银行领取信用卡并恶意透支60余万元的情况下,被警方抓获。
今年3月初,我市一家银行相关负责人向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女子邓某与男子李某、周某等4人,分别持本人身份证到该行荣成支行申领信用卡各一张,透支款项均超过规定还款期限3个月,虽经多次催收却拒不还款,给该行造成很大经济损失。接报后,经侦支队立即立案展开侦查,半个月内,邓某等5人相继被抓获归案。
经审查,2009年11月,邓某想购买汽车但手里没钱,遂与荣成市一女子汤某合谋申领信用卡大额套现。邓某在本人无任何房产和经营场所的情况下,为达到申领信用卡和提高透支额度的目的,在对汤某的房产证和营业执照复印时通过李代桃僵的方法,制作出假房产证和假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作证明等。2009年11月10日,邓某持这些虚假证件到该行申领信用卡,骗领信用卡后,邓某通过其他方法提升信用卡额度至15万元。邓某除将此卡用于日常生活消费及交购车首付款外,还刷卡套取现金使用。去年11月,该行多次通过短信通知、信函、电话等予以催收透支款,但邓某以本人无还款能力为由拒不还款。
与此同时,李某、周某等4人均与邓某相识,他们通过邓某也以这种手段到该行骗领信用卡,然后大肆透支消费,虽被银行催讨也拒不还款。
市公安局经侦部门侦查查明,2009年11月至2012年3月,邓某等5人为骗取银行资金使用,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和不具备办理大额信用卡的情况下,合谋编造虚假工作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办理信用卡并进行大额透支,超过还款期限3个月后,经发卡行多次催收仍拒不还款,5人合计恶意透支银行款项高达60余万元。5月21日,该案侦查终结,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以5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