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信用卡的计息规则、免息还款期、最低还款额等做出重大调整,取消了滞纳金、超限费,提高了预借现金每日限额,将给信用卡用户带来利好。
现行规定中,截止到期还款日,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时,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要付滞纳金。新规施行后,央行取消了信用卡滞纳金,但这并不等于还不上也不用罚钱,而是改为由银行收取“违约金”。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福州分中心业务代表吴先生告诉笔者,滞纳金改为违约金后,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
新规之下,信用卡使用者的话语权增强了,同时也能够避免忘记缴交滞纳金而被“利滚利”。以往实行滞纳金收费标准时,一旦发生逾期,持卡人需要承担高昂的逾期费用,且计费方式一般是按月复利,如果迟还几天,利息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欠款越来越多。因而,近年来信用卡滞纳金“利滚利”导致高额账单的新闻屡见不鲜。而新规实施后,今后违约金等产生的费用将一次性收取、不再计息。
“目前多家已经调整了信用卡违约金收费标准,大部分银行信用卡违约金收费标准设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一些银行设置了最高收费额或最低收费额。”某股份制银行信用卡部工作人员认为,新规的执行,各家银行的违约金收费标准也有可能出现变动,申卡时,消费者可以比较一下银行违约金收取的比例,挑选最划算、最经济的银行。
此外,对于持卡人最关心的信用卡被盗刷风险,新规中也有明确规定。以前,信用卡被盗刷,发卡机构基本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的后果都由持卡人自己承担。新规首次要求发卡银行通过商业保险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对持卡人的非本人授权交易(盗刷)予以合理补偿,以保障持卡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