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朋友,用信用卡透支近2万元,但由于朋友一直没有归还欠款,便一直拒绝偿还透支款,殊不知这种行为已构成犯罪。8月23日,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对拒绝偿还信用卡透支款的被告人陈某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二万元。
被告人陈某系攸县人,务农。2008年7月29日,被告人陈某的一朋友急需用钱,便找到了被告人陈某,请求其帮忙。被告人陈某由于没有现金,便想起了其在2006年7月办理的一张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当天,被告人陈某用这张信用卡到银行透支了19941.58元,并将钱交给了朋友。随后,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发卡银行多次向被告人陈某催收,但其以朋友未归还其欠款为由拒绝还款。当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时,被告人陈某透支款的利息累计达6500元。随后,被告人陈某将透支款本息26441.58元归还给了发卡行。
攸县法院经过查明的事实,遂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