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唐山市滦县公安局深入侦查,果断出击,连破3起恶意透支骗取银行资金的信用卡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梁某、李某某、马某,追回经济损失66789.79元。
2012年7月30日,中国工商银行唐山分行工作人员报案称:3名滦县籍信用卡持卡人梁某、李某某、马某涉嫌通过恶意透支的手段诈骗该银行资金,请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接报案后,滦县公安局立即从经侦大队和新城派出所抽调民警组成专案组对这3起案件分别进行调查取证。
经调查证实,该3人均为某公司所属分公司员工,于2009年下半年分别从中国工商银行唐山分行办理了有一定信用额度、可以透支消费的信用卡。嫌疑人梁某自2011年12月26日透支本金19624.47元,嫌疑人李某某自2011年12月26日透支本金共计19940.05元,嫌疑人马某于2011年12月27日透支本金共计14909.59元,经银行多次催收超过3个月的时间后仍拒不还款,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办案民警分别于2012年8月6日将李某某、马某传唤到滦县公安局,于2012年8月9日将梁悦传唤到滦县公安局进行讯问,3名犯罪嫌疑人对通过恶意透支手段诈骗银行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某、李某某、马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