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颁布:房产新政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宽致60万元
据小编了解,9月14日,一条由土地引发的新政深夜颁布。新政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涵盖土地拍卖、竞价制、公积金等9项新规,被称为“郑九条”。9月18日,郑九条实施首日,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宽,成为最先惠民的条款。
9月18日新规
根据政策规定,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金额同时按三个条件核定:
一是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贷款限额;
二是严格按照缴存余额规定的倍数发放个人贷款;
三是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
其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以一、三条2个条件进行审核。故虽然郑九条与郑州9月1日实施的通知几近相同,却对购买首套房、使用公积金的购房者降低了门槛。
因这项通知是9月18日开始执行的,故9月18日之后,在郑州购买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额度最高60万元,不用和缴存余额挂钩。但是二套房贷款额度要和缴存余额挂钩。据郑州公积金办事大厅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新政策已经开始实施。
而在相关媒体对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的采访中,负责人表示,“新的贷款政策对于缴存账户余额较高,缴存时间较长的借款人申请贷款没有影响,仍可最高贷到60万元,但对于缴存账户余额较少,缴存时间较短的借款人,则在贷款额度上会受到一定限制。”如果某夫妻虽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但缴存账户合计余额只有2000元,且借款人缴存时间也不足1年,那么最多可申请到15万元贷款,如果贷前6个月内又将仅有的2000元住房公积金提取了,缴存账户余额为零,那么他将暂时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月1日政策
而先前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在7月31日发布、9月1日实施过一次通知,贷款最高限额、贷款比例、贷款期限的有关规定未进行调整,调整个人单笔公积金贷款额度审批标准,具体贷款金额要同时按照三个条件进行确定。
一是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限额。其中,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购买郑州市区内住房、首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
二是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即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确定单笔贷款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其中,缴存账户余额取夫妻双方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的最新余额之和(不含近6期内一次性补缴金额,无配偶或配偶未在郑州住房公积金市级缴存的,取借款人本人缴存账户最新余额);贷前6个缴存期内借款人及配偶未办理柜面提取的,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时,按1万元认定,其他情况按实际余额认定。
已缴存年数,取开户日期至当前缴至月份的间隔年数,不足整年的部分向上取整。异地贷款依据缴存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认定缴存账户余额和缴存年数。
退伍或转业未满3年的复转军人及纳入郑州市人才引进计划的高技术人才办理贷款不受本条件限制。
三是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其中,月还款额按借款人最长贷款年限计算。家庭收入为借款人及配偶(或共有人)近6期住房公积金平均缴存基数之和(含其他管理机构缴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