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获悉,根据住房公积金资金的运行情况,从明年1月1日起,全市对商转公贷款申请将进行新的调整。
据了解,从2021年1月1日起,满足商业商转公贷款申请要求且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雇员,可以在2021年3月底之前前往委托银行处理商转公贷款申请。
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且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之后的存款员工,可以到委托银行进行任命登记。在预约轮候期间,您可以先申请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金或利息;或者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金,缓解还贷压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该中心将根据资金的经营状况,安排适用对象,用于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后续验收,并及时予以公告。具体来说,每家受托银行都将通知员工预约处理企业对公共贷款业务。有关银行网点的具体信息,市民可以访问嘉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官方网站或嘉兴公积金官方微信帐户。
温馨提示:央行等多部委: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