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是指个人或企业向银行根据该银行所在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求的个人或企业,银行提供的贷款业务成了时代的“新宠”。但是想要在银行成功贷款还是有点难度的,在一些特定时段想要获得贷款更不容易。
目前人行公布贷款基准年利率:0-6个月(含6个月),年利率:4.35%;6个月-1年(含1年),年利率:4.35%;1-3年(含3年),年利率:4.75%;3-5年(含5年),年利率:4.75%;5-30年(含30年),年利率:4.90%;贷款利率需要结合您申请的业务品种、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因素进行综合的定价,需经办网点审批后才能确定。利息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年限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程序如下:一、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提交如下材料:1、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外地人士还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借款人与配偶不属同一户口簿的还要求提供婚姻证明;2、房价30%外地人士40%或以上自筹资金的存款,以及具有偿还贷款能力的工作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3、向售房单位索要的:a、《上海市内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或《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现房)的复印件。b、售房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5、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6、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7、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上述“外地人士”是指外省市在沪工作人员,欲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1、已满十八周岁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当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并经过公证部门公证;2、在沪有固定工作二年以上,并由工作单位出具职务、经济收入、联系地址的证明;3、购买本市内销商品住宅,所购住宅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各行各经办行(部)签订《商品房销售贷款合作协议》范围的楼盘;4、在贷款行开立存款户,存款余额不低于购房款的4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二、贷款额度与期限1、本市居民,贷款最高额度为房价的70%,贷款期限最长20年。2、外地人士,贷款最高额度为房价的60%,且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三、贷款银行审查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所提供的材料和证明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借款人是否属于借款对象,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是否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然后确定实际贷款额度,并通知借款人承诺贷款。四、签订合同1、借款人、贷款银行和售房单位(保证方,保证期至将借款人房地产权证交贷款银行收押止)三方签订个人住房商业性借款合同。2、借款人、贷款银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五、办理住房抵押合同公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住房抵押合同公证,公证费由贷款银行负担。六、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持公证处公证后的住房抵押合同,到所购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并携带下列资料:1、经银行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房地产其他权利登记申请书”2、经公证处公证后的住房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登记费由借款人负担。七、办理所购房屋的保险手续贷款银行收到借款人的住房抵押登记证明〔上海市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期房)或房地产登记部门收件收据(现房)〕后,将为借款人代办保险业务,保险费用按保险公司规定支付并由借款人负担。八、办理贷款以上手续办完后,银行将贷款划到借款人所购住房的售房单位。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分期偿还银行贷款,偿还期结束后,凭银行出具结清凭证领取住房抵押证明,到原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住房抵押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