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贷款,是当下楼市主流。根据央行发布的数据显示,到2018年末,全国个人住房贷款按揭余额达到25.75万亿,每个家庭都要背负几万,几十万,甚至数百万的房贷。买房贷款不再是一项难以启齿的事,已经发展成为普通老百姓生活的一部分。但具体到家庭、个人,由于每个人的家庭条件、经济基础不一,对房贷的认识和感知也都大相径庭。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说,用足六个钱包凑足首付款还算凑合,最担心的是在还贷过程中,工作不稳、收入不确定导致断贷情况出现,从而影响个人或者家庭基本生活。不过,这一切,即将迎来改变。国家发文保护“房奴”基本生存权,无房人:我也要买房,贷款买房就对了。日前,发改委在官网上发出一份文件,这份由1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文件名为《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这份文件除了对“僵尸企业”如何申退外,还包括分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和最终建立全面个人破产制度,引起了广大购房贷款人的注意。
专家表示,以前只有企业破产法,而没有个人破产法,现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对那些非个人主观意愿而陷入严重的家庭和个人财务困境的群体来说,起到了明显的保护作用,债务不再背负终身,从理论上避免了个人或者家庭悲剧成为继续生活下去的阻碍。
举个例子:1位朋友,37岁,4口之家,早些年在北京工作,由于担心身体原因,辗转到杭州工作,在杭州买了一套120平米的房子,还配了一台40万的车,每个月夫妻俩有3万的收入,加上一些理财收益大几万,全年所有收入在45万上下。他们家的总资产差不多600万左右,其中72%是房产。在购房时,他们按揭贷款280万,按揭30年,现在还剩250万未还,月供约1.7万。但这位朋友感觉生活很累,每个月家庭开支、人情往来、孩子奶粉、孩子上学和房贷月供等大概需要2.5-2.8W左右,结余很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失业和生大病。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这位中产家庭应该属于国内收入的5%之列,整体还算不错,事实上,类似这位朋友房贷占月收入大部分比重的群体还不少,万一家人生大病或者家庭经济支柱失业,这种情况该如何办呢?
在过去,如果断供了,银行只能申请拍卖你的房产,国家只能把你列为失信名单,限制坐火车、飞机等,对于解决问题没有多大实质性的帮助作用。只要人还在,债就不会消灭,借款人失去了从头再来的机会。但实行个人破产制度以后,这些都会迎来根本性的改观。那么,什么是个人破产制度呢?
个人破产,简答的讲就是债务人不能按照约定按时还款,由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分配,对其债务进行豁免,同时确定借款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个人破产制度的推行,这是社会和制度的进步。有律师表示,个人破产制度对于确实还不起房贷的人来说,不用一辈子都背负着债务了。但这跟老赖不还钱还是有着本质区别。一个是非主观故意的,可能是在经营上出现问题,或者失业等非主观原因所致;一个恶意的,有经济条件、有财产不履行合同,或者过度消费导致还不起款,或者资不抵债。
这里也需要提醒的是,个人破产制度在发达国家比较成熟和常见。从实施的过程来看,大家都指向一个关键点:信用。也就是说,个人宣布破产后,虽然大部分的债务可以免除,但必要的限制措施还是会有的。大致如下:
一是要对个人名下的所有财产,包括房产,进行拍卖还债。不得有任何隐匿行为,否则申请破产无效。
二是一般会设立3-5年监管期,换句话说,你这期间的消费或者收入都会受到相应监管,大部分收入应交偿还债务,只能留下少部分使用,以确保基本生活水平。
三是个人破产信用记录一般持续10年之久。也就是在这期间不能再贷款,也不能使用各类信用卡消费,自然也不能进行高消费。
如果申请了个人破产,对人的影响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给予了借款人“东山再起”的机会,给予了个人基本生存权,但在一定时期内,也会受到相应抑制。对于一些网友们所说,个人破产制度实施以后,买房就有底气了有一定道理,但或有些自嘲之词。在以信立天下的时代,购房还是以自己和家庭的基本条件为基础综合考量,不能过于贸然和激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