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通常所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银行用信贷资金向借款人发放购买自用的普通居民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
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1)身份证件;(2)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3)合法有效的购(建造、大修)房合同、协议或(和)其他批准文件;(4)首付款证明材料;(5)贷款担保材料;(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建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要求是: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住房。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自然人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3.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建造、大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的70%。4.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5.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规定执行。6.还款方式:委托扣款、柜面还款方式。7.还款方法: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采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等。8.贷款担保: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阶段性保证等担保方式,可采用一种或同时采用几种贷款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