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种关于房地产税的消息层出不穷,房地产税作为一个新税种该如何征收呢?房地产税立法可行吗?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地产税最新消息2019,看一看房地产税征收面临难题。
1、房地产税何时全面开征?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表示,要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2019年3月9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在全国两会记者会上表示,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2019年4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要求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对照分工逐项制定落实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国务院。其中,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工作。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顾问、全国人大预算工委法案室原主任俞光远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房地产税立法小组去年已成立,当前正在各地进行调研,为立法做准备。
2、房地产税迟迟未能落地,难点主要在哪?
据了解,房地产税牵涉主体较多,需要协调推动,目前立法过程中主要有四个难点:
一是税基问题。房地产税课税对象包括土地和房屋,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升值,房屋贬值,税基难以统一。
二是纳税主体问题。在我国,土地属于国有,房屋属于私有,如何对两个不同的纳税主体征收同一税种是又一个难点。
三是土地所有制问题。我国土地所有制有两类,两种土地所有制下的房子性质完全不同,比如城中村国有土地上盖的房子与集体土地上盖的房子市价几乎没区别,该如何征收才能保证税收公平是一大难点。
四是重复征税问题。对保有环节征税后,流转环节税费该如何调整也是难点之一。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表示,房地产税立法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关乎各方利益的难点问题。从大的环境来看,在当前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国内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背景下,出台房地产税的整体条件还不具备。因此,房地产税还处于调研准备的过程当中。
同时,张依群表示,房地产税立法的难点一方面是在理论上如何处理房与地的关系问题,特别是在我国城镇土地国有的根本制度框架下,收缴70年土地出让收入后的房与地的相关税收关系如何界定;另一方面是在实际操作上,征收房地产税必然带来政府与居民家庭之间的收入再分配问题,如何平衡是保证房地产税能否达到征收效果的关键。
如是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杨芹芹说:“房地产税立法迟迟未能落地,主要是因为房地产税牵涉主体较多,需要协调推动,在立法过程中存在纳税主体、税基、产权、重复征税、税源统计、细则制定等难题待解。”
以下是上海和重庆房产税试点在征收对象、免税面积、税率、计税依据等方面的实施细则。
一是征收对象。上海侧重于对增量住房征税,没有涉及存量住宅;重庆则侧重于对高端住房征税,覆盖了存量独栋商品住宅。新出台的房地产税可能渐进式地扩大征收对象范围,从增量扩大到存量,从高档住宅扩大到普通住宅。
二是免征面积。上海以家庭为单位,但按人均60平方米扣除;重庆每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划定免征面积是房地产税立法的重点和难点,目前认可度较高且相对合理的办法是以户为单位,以人均为标准,对超出家庭(户)免征面积的部分,征收房地产税。
三是计税依据。上海试点初期以市场交易价格为计税依据,房地产税实际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后期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征收,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重庆是以房产交易价为计税依据。新出台的房地产税将按照评估值征收,此处的评估值应指的是房屋市场价值,而非房产原值(即购房时价格),但由于近些年房价上涨较快,最终评估值可能会有折扣。
四是税率。上海房产税试点适用税率暂定为0.6%,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2倍(含2倍)的房子,税率暂减为0.4%,重庆房产税试点也采用阶梯式税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收0.5%,3~4倍收1%,4倍以上收1.2%,总体来看重庆的税率略高于上海的税率,重庆调控房价的政策效果要明显好于上海,未来新出台的房地产税税率或给定地方政府一个合理的参考区间,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政策目标自行决定。比如,政府为实现调控房价的政策目标,可能会提高房价“非理性”上涨城市的房地产税税率。
杨芹芹表示,上海和重庆试点均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未来房地产税税率大概率会采用超额累进的形式,整体税率不会太高,各地会存有差异,也可能是给地方政府设定一个合理的参考区间,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房价和调控目标自行决定。
3、房地产税出台后对房价的影响,会不会导致房价大跌?
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表示,出台房地产税不能简单理解为“增税”,而应理解为对原有税费进行合理的归类、合并,然后形成了一个更加规范的税收政策。所以我不认为推出房地产税,是要打压房价。
出台房地产税主要有几方面的功能。一方面,提高房地产的使用效率。目前,我国房地产每年的供给量达到16亿平米,房屋的人均居住面积达到40平方米,总量比较合适,但房屋空置率较高,这是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出台房地产税后,闲置的房屋必须要产生效益,才能盘活资源。
其次,不少人认为房子越大越好,出现单纯追求房产面积的不正常销售心理。实际上,从欧美、日本的发展情况来看,实用性、舒适性更重要,所以说,在日本房地产价格主要取决于房子内部设施、设备的完备程度,而不是大小,这种导向会造成严重浪费。
另外,由于公共资源匹配不均衡,我国出现学区房,或过分强调所谓房子地段的情况,通过房地产税可对这种情况进行调节。
过去,我国已经出台了大量的房产相关税收,所以在各方面条件不成熟、不具备的情况之下,匆忙推出房地产税是不合适的,所以房地产税出台并不是越快越好,力度越大越好。
另外,大家也不必对房地产税的出台过度担心,房地产税一定会有非常大的弹性和空间,把决定权交给地方政府,与目前“一城一策”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