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部分住房商贷客户或可网上自助提取公积金
据小编了解,近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玉成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就“公积金执法与12329客服热线服务工作”与广大市民网民进行交流探讨。访谈期间,王玉成重点对公积金制度维权、公积金行政执法中的信用惩戒、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贷款等市民遇到的热点问题做了回应与解答。
我市公积金执法出新招:可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单位不缴或少缴公积金,逾期不办理补缴等的情况,有的单位甚至采取各种规避措施逃避法律责任,致使职工的合法利益受到严重侵害。那么,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把利器,必然在现实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此,王玉成表示,自国务院颁布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市逐步得到有效落实。经统计,今年青岛市共立案执法456件,为1018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481.57万元。同时,为进一步有效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增强住房公积金执法效果,今年还加大了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力度,并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阶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借助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这个平台,按照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有关规定和被执行单位履行缴存情况,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另外,针对信用惩戒的具体执行内容,王玉成也做了详细介绍:在具体工作中,对于单位不给符合缴纳条件的职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首先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责令违法单位限期办理;对于逾期仍不办理缴存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有关部门将根据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有关规定和被执行单位履行缴存情况,依法申请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进行信用惩戒。因此,如果单位不给符合缴纳条件的职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要先按照住房公积金执法程序,到所在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执法立案,由有关部门采取执法措施责令单位限期办理。
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受关注:原来这些业务都能在网上办!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以下简称网厅)分为个人普通版、个人专业版、单位版、房地产开发单位版、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版五个版本。
个人普通版和个人专业版主要是服务于个人用户,职工可以通过网厅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的详细情况,进行贷款试算、贷款预申请等业务。同时个人专业版设有自由职业者缴存、离退休职工提取、偿还贷款等业务功能。(个人普通版只需在网上通过个人信息验证并签订网上协议后即可使用,个人专业版必须到各区市管理处现场签订相关协议后方可使用。)单位版是缴存单位可通过网厅办理单位汇缴、个人补缴、综合变更、基数调整、单位信息变更、职工信息变更等公积金业务,实现在线结算、实时扣缴。房地产开发单位版、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版是为职工申请贷款提供服务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