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诗云: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农村村民想要申请贷款,手里可能只有一栋自己的住宅。那么拿自己的住房作为抵押可以吗?这个问题相信很多村民都想知道答案。申请贷款难道只是城市人的专利吗?
2016年中央新政策给大家传来了好消息:土地能贷款了!农房也能贷款了!
农民要发展经济,手里缺钱,贷款缺乏抵押物,怎么办?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用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土地的承包权(农户的)不变,所有权(村集体)也不变。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会发生“抵押之后地就收不回来”的现象。目前,国内多地已经颁布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施行方案,比如安徽省在2014年启动试点,在金寨、凤台、庐江、天长、凤阳、怀远等6县(市)先行试点,2015年在全省逐步推开。2015年7月20日,安徽宿州磊博农机专业合作社用土地经营权抵押,从当地的农业银行贷到了100万元!
二、什么是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农房抵押贷款业务是指农户以集体性质土地上的房产向农行抵押申请办理的个人贷款业务。农户可以通过农房抵押申请办理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和农户小额贷款业务,贷款用途广泛,可满足生产经营方方面面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