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是指个人买房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审核通过,与贷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用于个人购买住房,另外也可以选择公积金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按照央行基准记录执行或者上下浮动,贷款人按照银行规定按期还本付息。
办理工商银行住房贷款流程:1.提出申请。您向工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2.贷款审批。工商银行根据您的申请资料对贷款进行审批;3.签订合同。在接到工行有关贷款批准的通知后,您要到贷款行与工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抵(质)押登记及公证等手续;4.发放贷款。经工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工行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按规定一次性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或与借款人约定的工行监管账户;5.按期还款。贷款发放后,您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1)正常结清:贷款最后一期结清贷款。(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您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工行提出申请,由工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工商银行住房贷款结清后,您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办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工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您可在工行合作的按揭楼盘售楼处向工行客户经理提交工商银行住房贷款申请,也可选择工行个人贷款中心或当地分行个人信贷业务部门递交贷款申请。
贷款对象和条件个人住房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不低于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2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2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4.有我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我行或我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6.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