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免费提升信用卡透支额度,这样的“好事”你信吗?福安男子苏某就深信不疑,结果“被借”5万多元。近日,福安市法院对一宗借贷纠纷作出一审判决,高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苏某借款53000元。
据了解,苏某一直想将信用卡额度进一步提升,但苦于自己没有经济能力。2014年2月底,他遇见了高某,便轻易相信高某能助其免费提升信用卡额度的花言巧语。2人约定:高某使用苏某的信用卡消费,信用卡账单由高某偿还,唯一的要求是高某必须在短期内提升该信用卡的额度。
高某刷卡消费至2014年5月底时,苏某发现高某没有按时偿还信用卡账单,当时已经结欠银行7万多元,苏某感觉事情不对,要求高某把临时额被透支部分还清,高某要求周转一段时间再向银行偿还。随后,高某一直还款到2014年7月,截止到该时间段,总计欠银行122996.3元,其中45000元为苏某使用的,即高某在此期间透支使用77996.3元。从2014年8月开始,高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把透支金额补上,经过苏某催讨,高某陆续补上部分金额24996.3元。
截至2014年11月3日,该信用卡尚结欠53000元的透支款未偿还银行。经过苏某催讨,高某于2014年11月3日写下借条,载明:“本人高某于2014年8月借苏某交通银行信用卡消费使用53000元(伍万叁仟圆)答应11月18号前还清。特此说明”。写下借条后的高某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索债无门的苏某便将高某起诉到福安市法院,请求依法判令高某归还欠款53000元。
承办该案的刘法官提醒广大市民:“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账户。出借信用卡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借用人逾期还款,造成持卡人个人信用污点影响持卡人申请房贷、车贷等业务的办理,借用人使用信用卡从事套现等违法犯罪行为,持卡人也将面临法律惩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