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消委会比较二十一家信用卡机构年利息收费,与四年前比较,收取的利息“逆市”上升,过半数机构收取签账实际年利率高达三十厘以上,四年前只有三家机构收取如此高息。截至今年六月,消委会收到一百七十五宗关于信用卡的投诉,当中一半涉及收费与服务问题。
信用卡在日常生活中十分普及,根据金管局数字,今年首季的信用卡账户总数达一千四百七十万个,平均每名港人有二点一张信用卡。消委会二○○六年进行信用卡产品及收费调查,二十二间发卡机构仅有三家收取年息高于三十厘水平;今年再次收集二十一间发卡机构资料,发现十一间购物签账只付最低还款实际年利率逾三十厘以上。
数据显示,购物签账只付最低还款实际年利率由最低的八厘半至三十六厘不等,最平息的是安信信贷,至高息的星展银行;若用户不能按时缴付最低还款额,以富邦银行为例,拖欠签账的实际年利率可高达四十七厘。
发卡机构现时在不违反《银行营运守则》下,可自由订定利率水平,消委会指在现时按揭利息维持在大约百分之二的水平,而银行存户利率更低于百分之一,信用卡持有人要负担的财务费用,明显较按揭借贷人为高。
消委会提醒市民,在使用信用卡时,应留意在卡结欠时可能涉及的收费及罚款,而申请信用卡前要保持冷静,并按实际需要才申请。
消委会提醒市民,每张信用卡均收取年费,据银行数据显示,年费由一百二十五至六千元不等,一般新客户获得豁免,但发卡机构通常会为卡户自动续期,市民应留意有关豁免期限。根据《银行营运守则》规定,发卡机构不得自动将卡续期,应至少给予续期日起计最少三十天考虑时间,让持卡人可毋须缴费下取消续卡。
消委会去年共接获四百三十九宗有关信用卡投诉,其中二百九十二宗投诉收费和服务;截至今年六月,有关信用卡投诉亦有一百七十五宗,当中八十八宗涉及收费与服务问题。
有投诉人在信用卡截数日前以缴费灵付卡数,却因转数日过了截数日期,结果被银行征收逾期费用。
消委会提醒市民,大部分发卡机构在月结单背面印有各缴款方法的截数日及截数时间,如以缴费灵付款,截数时间在一至五晚上七时前,过后或于周六、日及公众假期发出付款指示,一般在下一个工作日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