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8条调控政策调楼市:未提及限贷限购
摘要除了对土地市场进行调控外,新政中还有多条是对商品房的销售进行调控。文件中明确提出打击恶意炒房、倒号、捂盘惜售等行为,但是不少市民建议相关部门给出细则,便于政策落地执行。
据小编了解,28日下午,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加大土地供应、提高竞买保证金、缩短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时间等方面入手,收紧土地交易,同时对恶意炒房、捂盘惜售等行为进行打击,但是调控政策中未出现限购、限贷等字样。
在开发商拿地方面,《通知》提出,提高居住用地(含兼容居住用地)竞买资金条件,防止非理性竞争,依法严厉查处违约行为。一方面,提高居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竞买保证金由现行不低于出让起始价20%提高到30%以上,热点区域、地块可提高到50%以上。另一方面,缩短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时间。凡溢价率超过100%的,土地出让价款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全部缴清。
预售报价飙升政府或将干预
市民:高出周边多少算是明显高?
除了对土地市场进行调控外,新政中还有多条是对商品房的销售进行调控。文件中明确提出打击恶意炒房、倒号、捂盘惜售等行为,但是不少市民建议相关部门给出细则,便于政策落地执行。
此次《通知》提到,对于囤房不卖的开发商,文件也出台了限制政策。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据实进行价格申报,根据项目品质、区域等条件合理定价。对预售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或周边同类在售项目价格的,实施必要的价格指导。满足预售条件的商品住宅项目,应当一次性申请预售。对违反本规定,恶意炒作房价和不据实申报售价的企业,依法严厉惩处。
对此,不少市民建议,商品房预售价高出前期成交价或周边同类在售项目价格多少,才算明显的高,需要必要的价格指导。必要的价格指导,如何实施?是和周边同类在售项目价格持平吗?这些在《通知》中都没有明确,就很难落实,希望有关部门给出更便于落地执行的细则。
此外,《通知》要求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不得以电商团购、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严格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并及时网签,不得非法挪用商品房预售资金。严厉打击捂盘惜售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开发企业,依法暂停网签销售,记录不良行为,降低信用等级。
聚焦楼市新政
加大土地供应分区域均衡供地,扩大居住用地供应规模,加快供应节奏
提高拍地资金条件
提竞买保证金比例
竞买保证金由现行不低于出让起始价20%提高到30%以上,热点区域、地块可提高到50%以上。
缩短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时间
土地出让起始价不超过3亿元(含)的,土地出让价款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起始价超过3亿元且溢价率不超过50%(含)的,土地出让起始价款的50%及全部溢价部分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剩余价款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缴清;溢价率超过50%的,土地出让价款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凡溢价率超过100%的,土地出让价款应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全部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