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有媒体记者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座一线城市房贷情况进行了电话调查,调查对象包括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四地农商行的网点。根据调查结果,因为额度影响,上海已有银行暂不能申请房贷,且审批流程加长;广州、深圳多家银行称额度紧张,放款时间未知;北京受访的两家银行表示,暂未受到房贷新规较大影响。
商业银行惜贷的理由,当然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因为,通知分档设置了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两个上限,对超过上限的机构设置过渡期,并建立区域差别化调节机制。也就是说,由于受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上限的影响,银行就需要通过控制个人住房贷款来满足监管要求。
明面上讲,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是银行必须做出的姿态,也是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透过表面看本质,商业银行这样做,并没有真正体现监管层的要求,实现监管层的初衷。因为,监管层在提出个人房贷余额占比上限的同时,也明确表示,对刚性需求仍然要积极支持。银行用“一刀切”的方式对待个人房贷,不仅没有体现监管层的要求,反而是在用这样的方式对监管层“逼宫”,逼监管层放松政策,从而让商业银行能够继续陶醉于涉房贷款的发放之中。
这也意味着,商业银行并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认识上、工作上积极配合监管层的工作,执行监管层的要求,而是在不自觉地联手对抗涉房贷款集中度管理,用惜贷的方式向监管层“逼宫”。显然,这是完全错误的,也是需要严厉查处的。
要知道,监管层出台涉房贷款集中度管理,并不是限制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限制商业银行发放涉房贷款,而是想通过涉房贷款集中度管理,倒逼商业银行调整与优化信贷资金结构,更多地向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倾斜,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而在涉房贷款内部,也要向刚需购房倾斜,满足刚需购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