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银监局9月26日发布消息称,江西银监局联合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紧急下发《关于加强个人非按揭类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赣银监发〔2017〕37号,以下简称《通知》),督促辖内银行业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强个人非按揭类贷款管理,严防借款人通过非按揭渠道违规融资用于购房,严禁发放以住房为抵押且无明确用途的贷款。同时,紧急部署开展个人非按揭类贷款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检查。
《通知》要求,辖内各商业银行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核查截至2017年9月20日,单笔贷款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购车贷款除外)、单笔贷款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以及单笔贷款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信用卡透支交易的资金流向和实际用途,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规进入购房领域问题。
《通知》明确,对自查查实确有个人贷款违规流入购房领域的商业银行,必须于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下一阶段,监管部门将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对自查未反映或自查后仍出现违规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银行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近日,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自9月23日起,所有新交易的住宅,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限房价、限对象、限转让的“三限房”购买人,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新政全市范围适用,包括此前不限购的九龙湖、儒乐湖区域,也包括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