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某银行职员的林某,恶意透支信用卡,经多次催促都没还。逾期还款天数达800多天被抓。
今年5月初,某银行来宾分行向来宾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身为某银行职员的林某,恶意透支信用卡,经多次催促都没还。5月14日,经侦支队介入侦查此案。民警经调查发现,林某的身份是某银行来宾市桥巩分行副行长。2009年9月,林某在另一家银行来宾分行申请办理了一张长城信用卡。此后,林某多次拿这张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直到去年1月份共透支了本金1.5万余元。某银行来宾分行见林某迟迟不还本金,便多次给林某打电话,甚至还派人上门和上其单位催收,但林某还是拿不出钱来偿还。截至今年5月30日,逾期还款天数达800多天。
5月30日,警方将林某抓获,并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其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信用卡恶意透支并非小事,信用卡恶意透支额度达到5000元以上,公安机关就可以立案。持卡人不仅要承担刑事处罚,还要交上一笔不菲的罚金。《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