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还款额”是指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无法偿还全部应付款项时,可按发卡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进行还款,一般规定的最低还款额为消费金额的10%及其他各类应付款项。
这种形式,实质上是分期业务的隐性版本。即把应还款分成两期,一期是最后还款日先还一小部分,另一期是下一期账单还款日还完剩余欠款。当消费者还不起钱的时候,应尽量避免选最低还款额还款。因为“最低还款额”年化利率高达18%,是所有分期业务类型中利息最高的。
举例:假设一位前期无任何欠款的信用卡持卡人每月账单日为20日,到期还款日为次月10日。其在12月10日进行了累计10000元的消费,那么在12月20日的对账单中,这位持卡人的“本期应还金额”为10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0元。如持卡人选择使用最低还款的方式自助“分期”,并于1月10日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1000元。
那么,按照银行现行的最低还款计息方式,该持卡人在1月20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为:10000 元×0.05%×31天(12月10日至1月10日)+9000 元×0.05%×10天(1月10日至1月20日)=200元。这200元就是持卡人这一个月所需要偿还的利息。
也就是说,如果选择利用最低还款额偿还欠款,将不再享免息期。而是需要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并按月计复利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