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何女士致电记者:前几天,我接到平安银行的客服来电,说我用信用卡消费15000多元后没还钱,如果不按期归还,银行将会起诉我。可是我根本没有在平安银行办理过信用卡。
当事人:2011年曾遗失身份证
“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我,我去年年底用信用卡消费了15000多元,至今没有还钱。”何女士说,工作人员劝她早日还钱,以免在信用卡记录上留下污点,影响她日后贷款买房等。
然而,何女士称自己并未在平安银行办理过信用卡。“去年我还接到过另一家银行的催款电话,我当时说明了这一情况。”何女士称,对方两个多月后告知她,经调查刷卡消费者并不是她,已经进行销户处理。
何女士说,她在2011年8月遗失过身份证,当时没有登报挂失,而是直接去派出所申请补办。“我怀疑有人拿我那张遗失的身份证办理了信用卡。”何女士说。
银行:将联系长沙平安银行调查处理
单凭一张身份证能否办理信用卡?昨天,记者来到位于天元区韶山路的中国平安株洲分公司,亮出身份证,要求办理信用卡。
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记者的基本情况,如是否有房有车、在哪里工作,并要求记者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拍照。记者填完登记表后,工作人员要求记者出示相关证件,如房产证、工作单位证明等,称要有这些证明才能办理信用卡。
记者向工作人员反映了何女士的事情,并询问工作人员,他人持有何女士的身份证是否可以办理信用卡?该工作人员透露,前几年,很多银行办理信用卡的流程都不太规范,少数业务员为了提高业绩违规操作,只要对方提供身份证便予以开卡。最近两年,银行办理信用卡的流程已经非常规范,必须本人持身份证拍照,并且有稳定收入或固定资产证明才予以办理。
经工作人员调查,何女士的信用卡是2011年10月在深圳办理的,去年12月于北京消费了两次,共计消费15000多元。何女士知晓情况后表示,自己并没有去深圳办理信用卡,更没有在北京消费过。“平安银行的前身是深圳发展银行,2012年中国平安公司收购了深圳发展银行,这属于遗留问题了。”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平安银行在株洲尚未开设营业点,因此何女士信用卡欠款事宜,要联系长沙平安银行调查处理。
中国平安株洲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会尽快调查落实,如果不是何女士刷卡消费,肯定不会要何女士归还欠款。
律师:何女士若没有办卡消费,就不用承担欠款
湖南省天桥律师事务所罗建文律师认为,如果经调查,确实是他人利用何女士的身份证办卡消费,那么银行办卡操作流程存在严重疏漏,欠款不应该由何女士承担,应由办卡人与刷卡消费者承担。
同时,市民在遗失身份证后,应该在第一时间申请补办并登报挂失,以免发生意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