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单日”相信用过信用卡的人都听说过,但它具体有什么作用呢?为什么要在有最终还款日的基础上再设立账单日呢?它到底对我们在操作信用卡时有什么限制呢?
信用卡的“潜规则”
“信用卡里有退款,明明还过钱了,为啥还生产逾期记录呢?”前段时间,成都市民李女士抱怨自己遭遇了信用卡的“潜规则”。
具体经过是这样的:
每月16日,是李女士的账单日,会收到银行的账单信息。7月16日她同样收到了银行的账单短信,提醒她7月账单应在8月5日前还款,共计4552元。
第二天,李女士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使用该信用卡刷卡消费5000元。后因为质量问题李女士提出退货申请,并把产品寄回。
三天后,李女士收到退款短信,共计5000元,她本以为5000元的退款大于7月账单中的4552元,足够还清已出账单,所以不需要再对7月账单进行任何还款操作。
然而,在9月初的某天,李女士再次接到银行短信,称她7月份的4552元消费未能及时还款,并告知会将逾期记录上报央行征信中心。这让李女士非常郁闷。她这才明白,原来“退款”竟不能当作“还款”用来偿还账单的欠款。
退款更要注意“账单日”
刚才的案例让我们明白了“退款不能当作上期账单的还款”,那么,我们是忽略了什么细节吗?到底哪种情况消费和退款可以互相冲抵?
这就涉及到信用卡退款的“小知识”,即如果信用卡交易发生退款,成功退款的时间在当期账单日之前,就可以充抵该笔消费;反之,如果是信用卡账单日后到账的退款,则无法视作还款,只能记入之后一期的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