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呼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昨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涉嫌信用卡诈骗案被呼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张某某为偿还高利贷,冒用40多人的身份信息办理信用卡后,恶意透支信用卡。
冒用40人身份证办信用卡
乌某、韩某某、毛某某等40余人自2009年12月使用信用卡进行透支,截至2012年2月20日,透支本金均超过1万元,经银行多次催收不归还欠款,且透支时间均超过3个月。据了解,去年8月29日,张某某被抓捕归案,被判刑4年(本报曾报道过)后,呼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于2012年2月29日至3月9日陆续接到呼市地区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报案。
接此报案后,经侦支队民警准备调查恶意透支持卡人时,报案单位举报的持卡人乌某报案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办理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民警调查了40名持卡人发现,他们对自己信用卡透支的事毫不知情,有的甚至把银行的催款短信当成了诈骗短信。
经民警调查后发现,他们的身份信息被人冒用办理了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导致本人在人民银行被列为黑名单,并丧失在金融行业办理正常金融业务的权利,尤其准备购房、买车的,个人信誉度及自身利益已受到严重损害,无法贷款。
为还高利贷男子铤而走险
该案案情复杂,几乎涉及呼市地区所有的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被冒用数量之大,属于涉众型案件,经侦支队成立了专案组,经过大量走访调查被冒用的持卡人,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张某某。
3月12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抓捕归案,张某某是乌兰浩特市人,无业,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在新城区毫沁营村租住房。2000年,张某某在内蒙古农业大学毕业后,开办了几个小联通营业厅,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不善,借取了大量的高利贷,为了偿还高利贷,铤而走险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
2009年9月份,张某某开始从朋友同学处借取身份证复印件,还和办假证、刻假章的人购买了一部分身份证复印件。获取了这些身份证信息后,他伪造了内蒙古农业大学、中国联合通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呼市新城区教育局房屋管理办公室、呼市玉泉区小西街办事处、呼市海拉尔东路街道办事处、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6个工作单位的公章,以这些单位内部员工的名义伪造办卡人签名,在呼市各大银行办理了40余张信用卡,累计透支金额40余万元。
民警提醒广大持卡人:如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被他人冒用,办理了信用卡并被恶意透支,请速到经侦支队报案,以维护自己在金融机构的信誉度和办理正常金融业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