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出台了文件,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在85%以下的城市积极开展“商转公”业务。近日,有不少网友在菏泽频道公众微信、微博等平台留言,咨询菏泽能否开展此项业务。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菏泽暂不具备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就此项业务开展调研工作。
“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怎样操作?”“商业贷款能转公积金贷款吗?”连日来,菏泽频道公众微信、官方微博、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等平台不断收到网友的类似提问,网友称,日前,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住房公积金贷款率在85%以下的城市要积极开展“商转公”业务,允许缴存职工将已办理的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就此,记者采访了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任人称,菏泽目前暂不具备“商转公”的条件。
据介绍,菏泽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始于2011年3月,业务开展比较晚,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自身队伍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均处于加强阶段,开展“商转公”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商业银行及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等相互协调配合并取得一致意见才可实施。此项业务的开展取决于菏泽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及公积金余额使用情况等,因此,暂时无法确定何时开展此项业务。
记者了解到,目前,菏泽仅开展了商品房贷款业务,关于网友咨询的菏泽何时能开展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称,此项工作正处于调研阶段,暂时也无法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