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公积金贷款流程指南
贷款条件
1、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4、购买首套房,已交付所购住房主体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购买第二套房,已交付所购住房主体价款40%以上的首付款;
5、购买期房,具有一年之内的网签备案购房合同、机打发票;购买二手房,具有一年以内的不动产证、机打发票;
6、除所购住房外,借款人及配偶名下无二套及以上住房。
7、借款人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不超过两次。
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户籍为德州市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材料
人员担保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提供的户口簿不能够反映借款人和配偶之间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提交单身声明;
3.购买期房:购房合同(购买已经和房管部门联网的期房,不再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所购房首付款发票;
4.购买二手房:不动产登记证、发票;
5.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6.借款人及配偶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作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购房地的不动产证明;
7.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
贷款流程
办理程序:申请-准备材料-担保公司承办房产抵押(担保公司担保)-初审-复审-银行签订合同-银行放款
放款时限:审批至放款约15个工作日。
注:如遇放贷资金出现周转困难时可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