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少消费者反映,他们使用信用卡购买大宗耐用消费品或购房、汽车等消费时,常常被相关银行客服打电话要求分期付款。有些银行客服不厌其烦地骚扰信用卡持卡人甚至拿出不分期付款将降低信用卡额度等威胁手段强迫信用卡消费者就范。
信用卡刷卡购物消费,原本银行就从商家收取了一定手续费。按照最新规定,借记卡刷卡费率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单笔收费13元封顶;贷记卡费率不超过0.45%,不实行单笔收费封顶。信用卡每交易一笔,发卡行都能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按道理银行应该知足,不能再强迫信用卡消费者分期付款。即便要分期付款,也应充分尊重客户自愿选择。
显然,强迫信用卡分期付款,是一种典型的变相乱收费行为,既违背中央有关降低金融服务成本的政策要求,也会使银行遭外界诟病,降低其社会形象和声誉。对此,监管部门应设立举报电话,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同时,银行内部上级行应加大对下级行审计检查力度,降低中间业务及过高的利润考核指标,从根本上遏制基层商业银行坑害金融消费者的不良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