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纸媒报道,某股份制银行近日发布公告,修改了信用卡违约金收取标准,将信用卡违约金由之前按照5%的标准收取,修改为根据逾期状况浮动收取。
修改后的收取标准是“违约金将按客户每期账单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的5%收取;如客户连续2个月(含)以上未按时还清每期账单最低还款额,则按客户账单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6%收取违约金;客户不存在连续2个月(含)以上未按时还清每期账单最低还款额的,恢复按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5%收取违约金。”
与此同时,该行信用卡违约金最低收取限额也有变化,由之前“个人单币卡(含公务卡)和个人双币卡最低收费为20元”更改为“个人单币卡(含公务卡)最低RMB30/USD5/HKD40,个人双币卡最低RMB30/USD2,单位卡最低RMB10/USD1,银行可根据客户综合情况适当下调违约金最低收取限额。”
石榴君翻查了下这家“某股份制银行”指的是广发银行。其实广发这个公告是2017年12月底发出的,新的收费标准将在2018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
要说明的是,银行调整违约金的收取标准,也是有所依据的。石榴君之前的文章中也讲过,2016年4月份,央行发布了《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知》中有一条提到“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
2017年开始,各行先后将信用卡滞纳金改为了违约金,并明确了具体收取标准。信用卡滞纳金改为违约金,除了收取标准不再一刀切,由各行与持卡人协议约定之外,违约金将不再计收利息,而此前的滞纳金是要算在“本金”里计收利息的。
有关当前各行信用卡违约金的收取标准,石榴君之前也盘点过,不妨再次复习一遍:
目前,只有广发银行即将于2018年3月1日起调整信用卡违约金的征收标准,其他银行尚无变化。银行这样调整,主要目的还在于对信用卡违约行为起到约束作用,降低信用卡违约风险。
银行调整信用卡违约金的收取标准,对信用卡持卡人来说,意味着逾期还款,特别是连续逾期还款的成本增加了。
马上就要过年了,花钱的地方比较多,相信大部分人本月信用卡账单会比平时高,还款压力也相对大一些。石榴君借机提醒大家,信用卡一定要按时还款,如果不能全额还清,可以办理分期或者至少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一旦逾期了,则要承担利息和违约金,还会在征信报告中产生不良记录,影响以后申请房贷、车贷。
至于选择分期还款还是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哪一种还款方式更省钱?这个要具体来看,如果账单金额较大,预计拖欠时间较长,那么最好选择分期还款;如果账单金额不大,只是短期无法全额还清,可暂时按照最低还款额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