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又迎来了一波消费高峰,而出于刷卡优惠或资金短期周转等需求,信用卡也成为了重要的支付工具。而随着假日的结束,持卡人将面对相对高额的信用卡账单。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个别银行3月起将调整信用卡违约金收取标准,这也意味着持卡人如出现连续逾期还款,成本或有所增加。
连续逾期违约金升至6%
根据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信用卡新规,各大发卡机构需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同时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
但是近日,广发银行在官网发布了《关于调整信用卡业务违约金收取标准的公告》,该行定于2018年3月1日起调整信用卡业务违约金收取标准,如客户连续2个月(含)以上未按时还清每期账单最低还款额,则按客户账单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6%收取违约金;客户不存在连续2个月(含)以上未按时还清每期账单最低还款额的,恢复按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5%收取违约金。
同时,违约金最低收取限额为同时违约金最低收取限额为个人单币卡(含公务卡)最低收费为人民币30元,或美金5元或港币40元,个人双币卡最低收取人民币30元或美金2元,单位卡最低收取人民币10元或美金1元,银行可根据客户综合情况适当下调违约金最低收取限额。
总之,此次上调也就意味着,如果信用卡持卡人出现逾期还款,成本将有所增加。
还款需要保持良好习惯
总体来看,目前对于信用卡违约金,多数银行均将违约金收费标准设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同时,对于最高收费额或最低收费额则有不同的规定。如中信、广发违约金最低收费额为20元,交通、招商最低收费额为10元等。
由于春节假期走亲访友或外出旅游的持卡人较多,因此往往容易出现忘记信用卡最后还款日等情况,并因此出现逾期。在此情况下,虽然违约金一次性收取,不会再计复利息,但业内人士指出,信用卡欠款的本金还是会按日收取利息,同时违约金一般是在持卡人逾期的情况下才会产生。
所以,一旦产生违约金,就意味着可能已经产生逾期记录,严重的话可能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并对日后再次申卡或办理贷款等业务产生障碍。因此,建议持卡人保持良好的还款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