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骗用 办理信用卡上百张
让他人顶名办公司,骗取职工的身份证,疯狂办理信用卡上百张,然后通过自己公司设立的POS机透支套现这起罕见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案件让人震惊。
以办公司为名,大量骗取职工的身份证,用这些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大量的信用卡,再通过公司安装POS机透支套现。1月26日,这一罕见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案件的主角陈永利,被德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陈永利没有上诉,这一判决已经生效。该案尘埃落定,但带给人们的思考却远没有结束。
莫名其妙的催款函
我从来没有借过银行的钱,哪来的银行欠款呢?2010年8月的一天,一封来自北京的交通银行催款函,寄到了德州市某学校马女士的手中,告知她持有的该银行信用卡账户欠款3.39万元。她当教师多年,家境殷实,从没有借过钱。催款函使她感到莫名其妙,而接下来的数次银行催款电话,更是扰乱了平静的家庭生活。突如其来的债务,让马女士非常气愤和郁闷。
你是不是和他人合办过公司?公司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情况怎么样?银行最后一次打来的电话,提醒马女士回想起了一年多之前因参与办公司,出借过个人居民身份证。
那是2009年1月,马女士和10多名关系密切的朋友合伙创业,办了一家名叫德州利乐宝藏居的食品有限公司。在公司准备成立时,一位好像是公司董事长、名叫陈永利的人,提出要借马女士的身份证用一下。由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勇是马女士很好的朋友,并且当时也在现场,马女士没有说什么就把身份证交给了陈永利。大约半个月过后,陈永利又把身份证还给了马女士。
我的身份证件肯定是被人盗用了!我从没有到北京办理过交通银行的信用卡!马女士一了解,周围有十几个和该公司有联系的人也遇到类似情况。如德州市某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李某,被冒名办理了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的信用卡,且已被透支5万多元。来自吉林省安图县农村的23岁姑娘季某,被冒名分别在不同银行办了七八张信用卡,并且一直由公司控制着,其本人一次也没有使用或消费过。目前她名下的信用卡都出现严重透支。
马女士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警方顺藤摸瓜,锁定了一名叫陈永利的中年男人。
借身份证歪招发财
2011年5月4日,陈永利在云南被抓获。他原籍为吉林省延吉市,曾先后在吉林省安图、延边等县州任企业厂长、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更离奇的是,在两个县级市,他因是投资商,被短期聘为市长助理。
就是这个经济能人,先后让别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创办了3个公司:吉林飞奴食品有限公司、吉林飞奴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商贸分公司,德州利乐宝藏居食品有限公司。可是,这3家公司有的赔本,有的没生意做,有的没产品,都是空壳。
但陈永利自有高招。2010年11月29日,即在前述马女士报案的同一天,德州市公安机关也接到了当地某信用社报警:德州利乐宝藏居食品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19日安装了该信用社的一台POS机,但该POS机自2010年1月1日起半年的时间内,为5张浦发银行信用卡刷卡消费7.3万多元,疑似系套现行为。接到报案后,德州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发现该公司的POS机自安装以来,已累计刷卡160余笔,涉及信用卡100多张,而刷卡消费金额在本公司现金账、银行账上均没有体现。
经进一步深入调查警方发现,在2007年至2008年间,陈永利从德州利乐宝藏居食品有限公司、吉林飞奴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商贸分公司的众多股东、职工群众手中借来大量身份证,指示他人在北京市以吉林飞奴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商贸分公司的名义,从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等多个金融机构分批办理了大量的信用卡。
截至案发时,涉案信用卡大都出现严重透支超期现象,一个人名义下的信用卡被透支的款项,少则数万元,多则10多万元。在前期信用卡被透支时,陈永利还安排人到银行及时偿还;自从德州利乐宝藏居食品有限公司成立后,由于经营不景气,就没有能力偿还信用卡上的透支款了,后来干脆就不偿还了。
案件折射出三个缺陷
由于该案跨越数年,案发地涉及德州、北京、吉林等地,涉及人员众多、分布很广,到底陈永利办了多少卡,透支了多少钱?陈永利记不清,警方也难以一一查清。
最终,法院以已经查清的事实为依据,判处陈永利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法院认为,本案的社会危害性,不像故意杀人、抢劫等一般刑事犯罪那样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它是通过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行为,损害他人的社会信誉度和国家的信用卡管理秩序,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特别是,此类犯罪嫌疑人往往在申领了他人的信用卡之后,存在非法透支使用的情况,一经受害人发现便又立刻销声匿迹,给警方和司法机关的查处和打击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在案件的审理中,辩控双方的激烈交锋也反映了该案的特殊性。辩护律师认为,时下单位持信用卡进行财务活动十分广泛,但我国《刑法》中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构成中,没有规定单位为犯罪主体的情况,属于立法缺陷。
公诉机关认为,陈永利属于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数量巨大,依法应认定构成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陈永利同时还存在恶意透支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
案件尘埃落定,带来的思考发人深省。承办此案的法官蔡学英在审理案件中发现,除立法存有缺陷外,很多人拿身份证不当回事,老板如果需要,随手就把身份证交给老板,结果被用心不良的老板冒用了身份证。他提醒说,大家务必妥善保管好涉及个人信息的身份证、工作证等证件,以防丢失被人盗用;对于提供给他人用于求职、面试、注册登记的各类证件复印件,也要尽量收回。
从这起案件也可以看到,由于信用卡的管理存在缺陷,才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为什么冒用他人身份证能成功办理上百张信用卡?银行业的身份核实难道形同虚设?透过本案不难发现,滥发信用卡是因,违规操作是果。如果银行能严格审查,必须由本人持自己的身份证来办理信用卡,则不会有类似的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