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前夕,广东代表团分组酝酿并提出议案。
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第一个发言,他带来的议案是“买卖信用卡入刑”。他说,全国电信诈骗案呈高发态势,2013年群众被骗高达100多亿元!骗子能够得逞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通过买来的信用卡。
这份议案引得现场强烈共鸣,众代表力挺。几分钟时间,30多位代表签名附议。
值得注意的是陈伟才的身份:广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而在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名册上,他的身份还是广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处长。
昨日,陈伟才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时坦言,尽管已离开警界一年多,但他还是操着一颗“警察的心”。在回答如何看待公务员离职的问题中,陈伟才表示,这是正常的人才流动,不过他同时认为,公务员薪酬确实有改革的必要。
1 谈 所提交的议案——“买卖信用卡应该入刑”
新京报:今年提交的议案,为何会关注买卖信用卡?
陈伟才:网上已形成一个公开的信用卡买卖市场,卖方为私利卖银行卡,他不会想到这些卡,将被用于电信诈骗、洗钱、贿赂、网络赌博等犯罪行为的转账和取现。
新京报:会有这么大危害?
陈伟才:比如说电话诈骗,2013年全国电信诈骗发案30余万宗,群众被骗高达100多亿元。2013年,广州警方侦破了一起电信诈骗案,事主被骗2700多万元。诈骗团伙经多级转账,将这笔巨款转到3000多张信用卡,然后在台湾提现。这3000多张信用卡,就是诈骗团伙从大陆通过各种管道买回来的。
新京报:为什么要用这么多卡来提现?
陈伟才:。诈骗团伙得手后,为了逃避警方冻结,会需要很多信用卡,境外每张卡每天只能取一万元,比如上述案例,骗到2700万后,他们在短时间内把这笔巨款分散到3000多张卡上,然后尽快提现。新京报:现行法规对此是如何规定的?是否还应进一步完善?
陈伟才:《刑法》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信用卡属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但这只能处理伪造信用卡,而不能处理真信用卡买卖行为。为遏制持续高发的电信诈骗等犯罪行为,建议将出售、购买信用卡行为,纳入《刑法》中规定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2 谈 人大代表履职——“关注最有研究的领域”
新京报:作为企业的高管,为何还会关注信用卡诈骗,因为这是你以前老本行才会遇到的问题?
陈伟才:我认为,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应该特别关注他最熟悉的领域、最有研究的领域。
新京报:信用卡诈骗,你最熟悉?
陈伟才:信用卡诈骗是我过去20多年警察经历中体会最深的,因为见了太多太多被骗的群众,他们报案时的无奈、痛苦、无助,让我心痛,所以我要持续关注下去。
新京报:它与你现在的工作有何联系?
陈伟才:我在格力也分管安全,企业有8万员工,不少员工也会收到这样的诈骗电话、诈骗短信。
新京报:所以你觉得你有义务发声?
陈伟才:现在的电信诈骗确实太泛滥,社会高度关注如何治理,但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对此有特别专注研究的不多,我就更加要履行这个职责。
(注:本文转载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