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双方对自己的主张和抗辩均有举证义务,并且举证义务是循环分配的。原告仅凭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转账性质承担举证责任。当一方无法完成其举证责任时,就可能承担败诉风险。
法官提醒:
在亲友之间的借款,尤其是父母子女、恋人之间的借款,往往不会要求出具借条,在借贷双方发生矛盾后说不清、道不明。故为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建议“亲兄弟、明算账”,借款时保留好借条、借据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转账款项性质的证据,否则在对方有反驳证据的情况下,出借人仅凭支付证据难以证明其支付的款项是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