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式基金是指发行单位数固定,在发行期满或基金规模达到预定规模后,便不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或赎回之基金型态。一般封闭式基金的交易须透过集中交易市场撮合,其交易的流程与股票买卖相同。因此封闭式基金有两种报价,一是集中交易市场每日看板上的市价,另一个则是基金公司每日计算的净值。当市价低于净值时,便是所谓的折价;反之则为溢价。
封闭式基金的两大特点是存续期确定和基金规模确定。这既是封闭式基金的优势所在,也是它的 “命门”所在。存续期和基金规模的确定使得基金能制定较为长远的投资规划,获取长期的投资预期年化收益,同时还能进行一些比较激进的投资操作,如对冲、杠杆投资等;同时,存续期的确定使得投资者除了在二级市场上兑现外无法在中途退出,鉴于资产变现的流动性损失等因素,封闭式基金的资产净值和二级市场价格之间经常有差值即折价现象产生。此外,由于封闭式基金规模确定,基金在存续期间没有赎回的压力,如果机制不完善,封闭式基金很容易被管理人边缘化。
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有下列特点:
1.基金单位的买卖委托采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
2.基金交易委托以标准手数为单位进行。
3.基金单位的交易价格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波动。
4.在证券市场的营业厅可以随时委托买卖基金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