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
案件背景
桂某、杜某等5人信用卡诈骗案
2010年11月14日,江苏省江阴市一居民戴小红去银行取钱时,意外发现自己农业银行卡中的7万元不翼而飞,遂向江阴市公安局报案。戴小红自己很少刷卡消费,但在几天前去无锡去办事,在一家菜馆吃饭刷卡消费了180元。警方根据账户查询发现,其银行卡于2010年11月13日在湖北省麻城市的金桥分理处被转账以及支取了7万元。
据侦查人员了解,那家菜馆店主刘芳去年曾多次在互联网上发布转让饭店信息。至10月,有一自称“刘辉”的男子来店中商议转让事宜,并于10月10日开始经营该菜馆,他带来一男二女,由这四人共同经营菜馆。“刘辉”接手菜馆后于当月以该菜馆名义到工商银行申领了一台POS机使用。去年11月11日,“刘辉”打电话给刘芳说有事外出,请求刘芳代为经营饭店。刘芳赶到饭店时,“刘辉”等4人已离开。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本案被害人涉及十余人,他们均在该菜馆使用过自己的银行卡,其被诈骗的银行卡金额总计近20万元,而许多被害人尚不知道自己银行卡中的钱已经丢了。
警方通过技侦手段锁定暂住于安徽省合肥市和湖北省襄阳市的桂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今年1月18日,江阴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在安徽合肥、湖北襄阳两地将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于两天后将其押解回江阴市。2月11日,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5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现该案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本案5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一对夫妻,桂某是名牌大学毕业的本科生,杜某是桂某之妻,谢某是桂某从小的玩友,另外两人是桂某妻子的弟弟和堂姐,除桂某之外,其余4人均有大专、高中学历。
桂某的行为令人很不理解名牌大学毕业,有稳定的工作,生活小康,去实施犯罪有理由吗?桂某认罪态度不错,他表示如今自己也想不明白当初为何会如此执著地实施犯罪,也许想走捷径发财是唯一的理由。
去年初春,犯罪嫌疑人桂某与其妻弟犯罪嫌疑人杜某从电视播放的一期法制节目中,看到一起罪案介绍:3个年轻人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安装了数据采集器,并在密码输入键盘上的回车键上安装了一个手机自动拨号键。当受害人从自动取款机上塞入银行卡后,数据采集器就自动采集数据。受害人按完密码再按回车键,之后密码就自动发送到案犯事先设置的手机上。然后案犯利用采集到的数据制作出同样的信用卡,用克隆好的信用卡配合密码到自动取款机上取现金、或者转账。
这对于在某网络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的桂某和熟悉电脑相关知识的杜某而言,实在是太简单了。桂某边看边说:“电视里这样放出来,不是在等于教人这么去搞吗?”自此,制造假卡取款的犯意在桂某心中生根。数月后,桂某将制作假卡取款的想法和其他几个犯罪嫌疑人说了,妻子杜某反对。尽管她认为家里不缺钱,但她的反对意见阻挡不了丈夫的行动。通过网络联系卖家,桂某和妻弟杜某前往江西购买了摄像笔、银行卡读卡器,以及相应的模具。但在调试过程中,桂某和杜某放弃了在ATM机器上操作的想法。
去年入夏,桂某在互联网上看到了一些作案罪犯通过银行POS机来刷卡制卡,设想通过一个店面让客人来店刷卡,用设备获取卡中信息再做复制卡,用复制卡去取钱。桂某的这个想法得到了杜某的支持。于是,桂某在网上寻找相关店面转让的消息。他们在山东济南找到了一家移动营业厅,然后在这家营业厅里面经营,并叫来了妻子的堂姐加入经营,3人又通过网络重新购买了读卡器、写卡器、空白卡。接着,他们打出刷卡返话费的优惠广告,来人在刷卡的同时,将银行卡在读卡器上再刷一遍,其银行卡信息就这样暴露在他们眼前。经营了二十余天,这3人离开营业厅到异地取款。到手8万余元的非法收入让3人十分欣喜。于是,他们又通过承包无锡一家菜馆实施同样手法犯罪。这次,桂某妻子杜某也加入其中,好友谢某也加入了帮助取款的行动。
本案让人疑惑的是,网络使跨地区购物便捷,本案涉罪写卡器、读卡器、空白卡是犯罪嫌疑人从网上轻而易举买到并用于犯罪行为,难道在网上购买这些物品就没有任何限制吗?
5名犯罪嫌疑人不仅损害了众多被害人的利益,也重重地伤害了自己的亲人。倘若桂某妻子坚定地坚持自己最初的立场,她自己也许不会呆在狱中。本案对使用银行卡的人们发出警示:人们在使用银行卡的时,应该顾及银行卡的使用环境,要避免在不安全的环境下使用银行卡,与打折省下的几十元钱相比,卡中的几千、几万元不翼而飞是否核算?
最后,有句话送给徘徊在犯罪边缘的人:“手摸伸,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