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持卡人数量不少,但信用卡在每个不同的持卡人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持卡消费,除了潇洒之外,更应该做一个合格的持卡人,在此提请持卡人注意:
1、申领信用卡填写申领表时,必须如实填报,有的人故意虚报收入、职务或其他事项以期获得较好信誉而获领卡资格,其实这是不明智的,因为申领表填写后银行就开始进行申领人的资信调查并对资信等级进行评估,一般要经过初查和复查,有疑点的地方要进行三查,如调查过程中发现有填报不实之处,相应的资信等级就要降级,反而会领不到信用卡。从目前发卡条件看,如资信等级达不到领卡条件、也就没有申领信用卡的必要;
2、在办理信用卡领用手续时,须认真阅读信用卡章程或规则,弄明白持卡人与发卡机构、与特约商户之间的责、权、利,因该章程一经持卡人签字后即生效,对持卡人有不可撤消的约束力,同时持卡人也享有相应的权力。有的持卡人在持卡消费取款时,被拒付或被没收信用卡,出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谁应该负责任,如果对持卡人造成精神和经济损失怎样弥补,碰到异常的事件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一系列问题,不好好学习章程及相应的管理办法就不能很好的处理类似问题;
3、办理领卡手续时,必须由持卡人亲自去领取,在卡上预留签名并加以封存,以后每次使用信用卡都要核对签字,有些公司为领导同志领取信用卡,由别人代办,以后就会在使用过程中因本人签字与预留签字不符增加验字手续;
4、信用卡领用后,随身携带时,应将信用卡和身份证放在不同的地方,这样即使信用卡丢失,没有身份证又没有完全相同的签字,就可以减少信用卡被冒用的风险,降低损失。许多持卡人都习惯将信用卡和身份证放在同一个钱夹或公文包内,这是一个坏习惯,应加以注意;
5、在使用信用卡消费时,必须当面签写购货单,同时将回单联自己留存以备日后查考,在收回信用卡时要核对签名和卡号,注意不要误将别人的卡取走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6、持卡人的通讯地址、工作单位和其他情况如有变动,必须及时通知发卡银行,便于发卡银行及时寄送有关通知及对帐单,因为持卡人如不将有关变动告之银行,发卡银行仍按原址寄发通知,因持卡人未及时接到通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对持卡人的经济侵害,责任由持卡人自负;
7、持卡人持有哪一种信用卡,就要经常注意该卡的有关信息,以便更好的加以运用,比如该卡增设新的服务功能,手续费、工本费、年费的收费标准的改变、卡的样式改变,新增加的使用须知,挂失方式的改变,有什么大型优惠活动等等;
8、注意按时查收对帐单,逐笔对帐,对帐单是信用卡发卡机构按时寄给持卡人的,即在一定时期内,存了多少钱,用了多少钱,还剩多少钱,这里要强调的是逐笔对帐,尤其是持卡消费笔数较多、难以笔笔记清,因此前面第5条提醒注意留存签购回单。某持卡人曾发生这样的事,有几次收到对帐单时,总觉得有几笔消费未曾发生过,但由于他习惯于在该特约商户消费,且次数较多,认为是自己记的不准确,有一个月他留意记录了自己的每一次消费,发现有三笔消费不是自己持卡发生的,遂提出投诉,经发卡机构调查核实,发现是该特约商户的信用卡收银员冒充他的签字、趁他消费之机用卡为自己购货多达十几次,就是因为该持卡人消费数额大、次数多而疏忽了逐笔记帐对帐,才发生了这种事。平时,持卡人如想知道自己帐面的准确数字,可携带信用卡和身份证到信用卡部查询或打印对帐单。